您身边的知识产权顾问
+ 查看更多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VISORS AROUND YOU
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
1、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概念 2、专利的授权条件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 4、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交底材料内容 5、专利申请的程序 6、委托专利代理 7、收费标准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概念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的授权条件 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申请外观设计需提交产品的照片或图片以及设计要点说明。 所需的照片或图片可提交产品由代理人制作,也可自行提交产品照片或图片一式三份。 具体要求为: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 1、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的要求 a.立体产品六面正投影视图:主、后、左、右、俯和仰视图,各视图的比例应当一致; b.可根据需要提供立体图或使用状态参考图; c.外观设计图形的尺寸要求:不小于3厘米×8厘米,不大于15厘米×22厘米; d.产品的六面视图可以采用拍摄照片或按照机械制图国家标准要求绘制; e.在照片或绘制的视图中,产品的轮廓应当清晰,无白色反光、阴影、衬托物、背景为单色、无图案; f.提供外观设计照片的图片一式三份。 2、对产品设计要点作简要说明。 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交底材料内容 1、发明创造的名称: 名称不超过25个汉字,应采用技术术语,清楚反映技术主题和类型,不能用人名、地名、商标、型号或商品名称、更不能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2、技术领域: 写明发明创造直接所属或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专利法中所说的技术领域应当从国际专利分类表中找到有关的依据,并尽可能的确定在最低的分类位置上。 3、背景技术: 写明申请人所知的,对发明创造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可以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结构、功能等方面的问题和缺点。 4、发明内容: 应写明发明创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写明解决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应当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创造的有益效果。 5、附图的绘制和说明:绘制要求:应当按照制图规范绘制,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或采用电脑软件绘制;不能用照片或照片复印件做附图;每一幅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附图中的标记应当与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标记一致;同一申请中使用的附图标记应当前后一致,即各幅图中的同一零部件应当使用相同的名称和附图标记;附图中不应当有中文注释;附图说明附图是对附图的名称、图示的内容作简要说明(格式为:图1为…….图;图2为……图;图…….) 6、具体实施方式 应当详细描述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创造的优选方式,它对于充分公开、理解和再现该发明创造,支持和解释专利保护范围都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必须对照附图,具体说明每个零部件的静态结构、动态结构及其相互位置关系,涉及的零部件或部位应写明相应的附图标记。 ○ 机械产品不能只描述原理、动作及各零部件的名称、功能或用途;而应当描述主要零部件所在是位置及其与相邻部件的位置和连接关系,以及产品的整体结构和动态工作原理; ○ 电子产品不能只描述电路原理、功能和用途,也不能只罗列元器件的名称,而应当描述元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电路之间的连接关系和工作过程; ○ 机械与电子结合型产品应当描述电路与机械部分的结合关系;涉及分布参数的申请,应当描述元器件的相互位置关系;涉及集成电路的应当清楚公开集成电路的型号、功能。 ○ 化学类产品。说明其化学组成、含量范围、各组份的作用等,至少给出两个组份配比实例。 ○ 对于通讯、生物、新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方案需要和代理人详细交流和探讨,以便代理人准确理解和撰写申请方案,以便对发明创造确定一个理想的保护范围,在满足专利申请条件的同时,又能较好的保护申请人的技术秘密。 |
专利申请的程序 1、申请咨询 2、办理委托和缴费 3、提供申请技术资料 4、代理人撰写申请文稿 5、申请人修改或确认文稿 6、资深代理人与申请人审核确认文稿 7、申请文件制作和上报 8、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 9、进入国家行政审查程序 10、初步审查 11、公布发明申请文件 12、进入发明实质审查程序 13、审查后作出授权决定 14、颁发《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通过初步审查后,直接授予专利权) |